节选部分内容如下
表1 渐变焦定配眼镜的后顶焦度允差 单位为屈光度(D)
顶焦度绝对值最大的 子午面上的顶焦度值 | 各主子午面顶 焦度允差(A) | 柱镜顶焦度允差 | |||
| 0.00~0.75 | >0.75~4.00 | >4.00~6.00 | >6.00 | ||
| ≥0.00~6.00 | ±0.12 | ±0.12 | ±0.18 | ±0.18 | ±0.25 |
| >6.00~9.00 | ±0.18 | ±0.18 | ±0.18 | ±0.18 | ±0.25 |
顶焦度绝对值最大的 子午面上的顶焦度值 | 各主子午面顶 焦度允差(A) | 柱镜顶焦度允差 | |||
| 0.00~0.75 | >0.75~4.00 | >4.00~6.00 | >6.00 | ||
| >9.00~12.00 | ±0.18 | ±0.18 | ±0.18 | ±0.25 | ±0.25 |
| >12.00~20.00 | ±0.25 | ±0.18 | ±0.25 | ±0.25 | ±0.25 |
| >20.00 | ±0.37 | ±0.25 | ±0.25 | ±0.37 | ±0.37 |
4.4.3 渐变焦定配眼镜的附加顶焦度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渐变焦定配眼镜的附加顶焦度允差 单位为屈光度(D)
| 附加顶焦度值 | ≤4.00 | >4.00 |
| 允差 | ±0.12 | ±0.18 |
4.4.4 渐变焦定配眼镜的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渐变焦定配眼镜的柱镜轴位方向允差
柱镜顶焦度值 D | >0.125~≤0.25 | >0.25~≤0.50 | >0.50~≤0.75 | >0.75~≤1.50 | >1.50~≤2.50 | >2.50 |
轴位允许偏差 () | ±16 | 6干 | ±6 | ±4 | ±3 | ±2 |
注:0.125D~0.25D柱镜的偏差适用于补偿配戴位置的渐变焦镜片顶焦度。如果补偿配戴位置产生小于 0.125D柱镜,不考虑其轴位偏差。 | ||||||
4.4.5 渐变焦定配眼镜的棱镜度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渐变焦定配眼镜的棱镜度的允差 单位为棱镜屈光度(Δ)
| 标称棱镜度 | 水平棱镜允差 | 垂直棱镜允差 |
| 0.00~2.00 | ±(0.25+0.1xSmax) | ±(0.25+0.05xSmax) |
| >2.00~10.00 | ±(0.37+0.1xSmax) | ±(0.37+0.05xSmax) |
| >10.00 | ±(0.50+0.1xSmax) | ±(0.50+0.05xSmax) |
注1:Smx表示绝对值最大的子午面上的顶焦度值。 注2:标称棱镜度包括处方棱镜及减薄棱镜。 | ||
4.4.6 棱镜度基底取向:将标称棱镜度按其基底取向分解为水平和垂直方向的分量,各分量实测值的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4.5 厚度
测定值与标称值的偏差应为士0.3mm。
注:标称厚度值应由生产商标明或由供需双方协商一致。
4.6 配适点的垂直位置(高度)
配适点的垂直位置(高度)与标称值的偏差应为±1.0mm。
两渐变焦镜片配适点的互差应为≤1.0mm。
注:处方中左右镜片配适点不一致时不适用。
4.7 配适点的水平位置
配适点的水平位置与镜片单眼中心距的标称值偏差应为士1.0mm。
4.8 水平倾斜
永久标记连线的水平倾斜度应不大于2°。
4.9 镜架外观、镜片表面及装配质量
镜架外观、镜片表面及装配质量应符合表5规定。
表5 镜架外观、镜片表面及装配质量
| 项 目 | 要 求 |
| 两镜片材料的色泽 | 应基本一致 |
| 金属框架眼镜锁接管的间隙 | ≤0.5mm |
| 镜片与镜圈的几何形状 | 应基本相似且左右对齐,装配后无明显隙缝 |
| 整形要求 | 左、右两镜面应保持相对平整、托叶应对称 |
| 镜架外观 | 应无崩边、钳痕、镀(涂)层剥落及明显擦痕、零件缺损等疵病 |
| 镜片表面质量 | 以棱镜基准点为中心,直径为30mm的区域内,镜片的表面或内部 都不应出现桔皮、霉斑、霍光、螺旋形等可能有害视力的各类疵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