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梅颖医生著
男,9岁。看黑板不清半年,从未戴过镜。在外眼镜店配镜1月,现到天明视光西昌路店复查,高级验光技师周丽芸接诊。
检查:
裸眼远视力: 右眼
0.6左眼
0.6
裸眼近视力: 右眼 0.6/25cm 左眼 0.6/25cm
原镜光度:
右眼: +1.00DS/-2.00DC*90——0.8
左眼: +1.00DS/-2.00DC*90——0.8
遮盖试验查眼位:正位
按儿童验光扩瞳原则使用托吡卡胺扩瞳验光后再复光给处方试镜结果:
右眼: -1.00DS/+2.00DC*90——1.0
左眼: -1.00DS/+2.00DC*90——1.0
原镜处方和本次验光处方看似相似,但仔细看才发现完全不一样:
原镜光度按原则转轴(转轴、变号、代数和)换算为:
右眼: -1.00DS/+2.00DC*180
左眼: -1.00DS/+2.00DC*180
这个和我们新验的光度的轴向正好是反的!(原镜正轴向在90度,而我们验光的正轴向在180度,可能变化时忘了转轴!)
分析:
高级验光技师周丽芸发现了这个问题,考虑可能是外店验光师在轴向转换过程中粗心出现了这种低级错误,或者试戴时没有问题,但书写处方时粗心大意写错、没有核对清楚。这样的错误完全可以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核对检查避免。经耐心和家长解释,家长表示理解。由于原来是在省外验配的,不方便退回,在本店新做了验配。顾客反映新眼镜清晰舒服得多。
所以我们也要引以为鉴,在工作中多一份责任心,不可因为自己的粗心而影响孩子的视力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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